优惠政策
发布时间:2017-07-13 来源:桐乡经济开发区
为了鼓励符合开发区产业政策导向的机械汽配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入驻,开发区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:
一、土地价格优惠(奖励)
对于亩均产值超过400万元、亩均税收超过15万元的企业,开发区将对于亩均产值超400万部分每50万奖励1万元/亩土地价格,对于亩均税收超过15万元部分每2万元奖励1万元/亩土地价格。以上两项可兼得。
二、外资企业税收减免
对新批的外商投资企业(含增资项目)属于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(2015年修订)鼓励类,且经认定属于我市优先发展的新特材料、汽车汽配、机械装备、新型能源、生物医药、商贸市场、旅游及文化创意、休闲养生及现代农业项目,其合同外资(以商务部外资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数据为准,下同)在1000万美元及以上、农业项目合同外资500万美元及以上,且外资占比25%及以上;实际外资按期到账率在80%及以上的,自企业投产之日(以企业投产后开具的第一张发票时间为准)起两年内,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(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)全额奖励,后三年减半奖励。
三、重大项目一事一议
对于世界五百强、中国五百强、国有大型企业投资等重大项目,开发区实行一事一议的政策,不受前述优惠限制。